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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生態毒理試驗是農藥登記的重要資料之一,是判斷農藥對環境中有益生物影響和制定農藥合理使用標準的重要依據。農藥生態毒理試驗主要包含農藥對水生生物(脊椎動物、無脊椎動物、水生植物和初級生產者)和陸生生物(鳥類、蜜蜂、蚯蚓、天敵節肢動物和土壤微生物)影響兩部分,通過將生物暴露在一定劑量農藥下,測定生物受到的相關影響,得到農藥對生物的毒性或富集性,最終預測農藥對諸多環境生物是否造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本機構遵從《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的基本要求,遵守《化學農藥環境安全評價試驗準則》(GB/T 31270-2014,NYT 3274-2018,NYT 3088-2017,NYT 3090-2017)等標準,按照試驗計劃書和標準操作規程實施,保證試驗質量。
1. A類實驗:
(1)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
(2)魚類急性毒性試驗;
(3)溞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
(4)藻類生長抑制試驗;
(5)蜜蜂急性經口毒性試驗;
(6)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
(7)天敵赤眼蜂急性毒性試驗;
(8)家蠶急性毒性試驗;
(9)蚯蚓急性毒性試驗;
(10)捕食性天敵急性毒性試驗;
(11)浮萍生長抑制試驗;
(12)穗狀狐尾藻毒性試驗;
(13)鳥類短期飼喂毒性試驗;
(14)土壤微生物影響(氮轉化法)試驗;
(15)魚類生物富集試驗
2. B類實驗:
(1)魚類生物富集試驗